网站首页  词典首页

请输入您要查询的问题:

 

问题 农村宅基地相关法律
释义
    《土地管理法》中对宅基地有这样的规定:
    1、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
    2、农村村民出卖、出租住房后,再申请宅基地的,不予批准。
    3、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参照当地普通住宅指导价,由区县人民政府参照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普通商品房住宅均价、城市规划等综合确定。
    4、拆迁中认定的宅基地面积应经合法批准、切不超控制标准。
    5、房屋重置成新均价是指一定时间、一定区域内的被拆迁宅基地房屋重置成新平均价,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按照前述区域内农村房屋建设情况在400--700元/平方米幅度内确定。
    6、户均安置面积,按照100-150平方米控制,具体标准由区县政府根据当地农村经济水平、农民居住情况确定。
    农村宅基地是具有一定的权限的,在我国主要是限于集体经济组织内部符合规定的成员,享受农村宅基地必须按照法律法规规定标准使用,用于建造自己居住房屋的农村土地。它是为了满足农村居民的住房要求,但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并需要经过申请。通过申请之后才可以作为宅基地使用。
    一、农村宅基地需要交钱吗
    1、因子女结婚等原因确需分户,缺少宅基地的;
    2、外来人口落户,成为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没有宅基地的;
    3、因发生或者防御自然灾害、实施村庄和集镇规划以及进行乡(镇)村公共设施和公益事业建设,需要搬迁的。
    农村村民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使用宅基地:
    1、年龄未满十八周岁的;
    2、原有宅基地的面积已经达到规定标准或者能够解决分户需要的;
    3、出卖或者出租村内住房的。
    1、符合条件的村民提出用地申请;
    2、村民小组、村委会讨论通过,并有80%以上社员签字同意;
    3、国土房管所派员现场选址勘察;
    4、申请人提交相关申报材料;
    5、张榜公布;
    6、乡镇人民政府审核;
    7、国土房管所补审后上报县国土房管局审核;
    8、上报县人民政府批准;
    9、审批结果张榜公布;
    10、下发建设用地批准证书;
    11、国土房管所会同有关部门、工作人员放线定界。
    
随便看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

 

Copyright © 2004-2022 uianet.net All Rights Reserved
更新时间:2024/12/25 23:13: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