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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关于审理非诉执行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 -法律知识
释义
    法律分析:
    为了规范人民法院对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的审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结合法院审查非诉执行行政案件的实际,制定本规定。
    法律依据:
    《关于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
    第一条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是指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在法定期间内既不提起诉讼(或复议)又不履行的,有申请权的主体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的案件。
    第二条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统一由立案庭立案,行政审判庭负责审查和执行。人民法庭不得审查和执行非诉行政执行案件。
    非诉行政执行案件中的财产保全措施由行政审判庭负责执行。
    第三条 上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负责对下级人民法院非诉行政案件执行工作的监督、指导和协调。
    第四条 办理非诉行政执行案件应当坚持以下原则:
    (一)合法性审查的原则;
    (二)维护和监督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与保护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相结合的原则;
    (三)在不损害国家利益、公共利益和他人合法权益的前提下协调处理的原则;
    (四)说服教育和强制执行相结合的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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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7 16:56: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