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车借出去了发生事故责任由开车的承担责任,因租赁、借用等情形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与使用人不是同一人时,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除非车主存在过错。 借车发生交通事故要注意如下事项: 1、如果出借人基于出借车辆而从借用人处受益的,按照运行利益分配基准,出借人一般应承担赔偿责任; 2、机动车所有人指令驾驶员为其朋友无偿搬运物品的,经济利益归朋友所有的事故主体。这种情形下谁是责任主体,理论界也有争议。通说认为,以运行支配和运行利益作为评判标准,便会产生两种责任主体,即车辆所有人和接受服务的运行利益承受者车主朋友,在立法和司法实践中仍需值得研究。为减轻社会危害程度和受害人的经济损失,按公平原则和司法公正原则,将两个责任主体并列为赔偿主体是可行的; 3、对于与机动辆所有人和承租人都有特殊关系的第三人擅自驾车的事故主体。应当从是否系有偿使用、是否长期使用、连续使用以及对车辆管理支配权和运行受益权等方面诸因素综合判断; 4、借车给他人使用,本身车主是出于好心,但奈何对方发生了交通事故,这样的情况下是否会牵连到车主,就要看车主对于借车给他人使用是否存在主观上的过错。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一十二条 未经允许驾驶他人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由机动车使用人承担赔偿责任,机动车所有人、管理人对损害的发生有过错的,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但是本章另有规定的除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