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时间是? |
释义 | 交通事故伤残鉴定是在客观检查的基础上,由合格的伤残鉴定机构对道路交通事故伤残等级进行评估和确定的过程。 当事人因交通事故致残的,治疗结束后,由合格的残疾鉴定机构评定残疾等级。 残疾鉴定机构可以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或者当事人委托。 评估应在20天内完成;需要延期的,经设区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可以延长10天。评估周期超过期限的,应当报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批准。 评估机构应在规定的期限内完成检查、评估和评估。确定检验、鉴定、评价结果后,由检验、鉴定、评价人签字并加盖机构印章的书面结论。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收到检验鉴定结果后两天内将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提交当事人。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的检验鉴定结论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检验鉴定结论复印件后三日内申请重新检验鉴定。经县级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应当分配或者委托专业技术人员和合格的评估机构进行重新检查和评估。 交通事故残疾评估有一定的原则 ,它包括三个原则,即残疾评估应以人类伤后治疗效果为基础,仔细分析残疾与事故和损害的关系,实事求是地进行评估。 1.残疾评估应以人体伤后治疗效果为基础。以原发性损伤及其并发症为评估依据的,以当时损伤为主,结合损伤后果或结果进行综合评估。 2、认真分析残疾与事故、损害的关系。 3.实事求是地评价。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坚持以伤害因素直接造成的原发性伤害和伤害引起的并发症或后遗症为依据,进行综合分析和综合评价。 最后,需要准备证据清单和证据材料。证据清单包括:①证据名称;②证明内容;③证据来源;④证据形式;⑤证据数量。根据被告人数准备相应的副本,证据材料应与起诉书相同。 对于证据清单的制作,一些法院可能会要求当事人在立案时提交证据清单,这也有利于当事人制作证据清单。首先,主动制作证据清单可以方便您了解提交的材料和未提交的材料,需要进一步补充哪些证据,哪些证据没有提交相关事实。同时,证据清单还可以帮助对方了解诉讼证据,方便双方在审判过程中进行证据质证,节省诉讼时间,更快地解决纠纷。 在交通事故诉讼实践中,被告是单位的,法院将要求起诉人提交被告的全名、法定代表人、具体地址等基本信息。这主要是为了方便法院确认当事人的主要地位。起诉人可以向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查询本单位的基本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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