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孩子18岁后,父母一般不再需要支付抚养费。孩子已满十八周岁能够独立生活的,父母可以停止支付抚养费。且孩子已满十六周岁不满十八周岁,以自己劳动为主要生活来源,并能维持当地一般生活水平的,父母就可以停止给付抚养费。 孩子已满十八周岁,但尚不能独立生活的,父母还需要支付相应的抚养费用。 尚在校接受高中及其以下学历教育,或者丧失、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等非因主观原因而无法维持正常生活的成年子女,可以认定为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七条 父母不履行抚养义务的,未成年子女或者不能独立生活的成年子女,有要求父母给付抚养费的权利。 成年子女不履行赡养义务的,缺乏劳动能力或者生活困难的父母,有要求成年子女给付赡养费的权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