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夫妻离婚协商不成或者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可以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一方应当提供证据证明婚姻破裂,并可以委托律师代表案件。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条 夫妻自愿离婚的,应当签订书面离婚协议,并亲自向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离婚登记。 离婚协议应当注明离婚意味着与子女抚养费、资产及其债务处理协商一致的建议。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调解,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状。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诉讼时,应当进行调解;关系破裂,协商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协商无效的,应当允许离婚: (一)重婚或与他人同居; (二)实施家庭暴力、虐待、遗弃家庭成员; (三)赌钱、吸毒等坏习惯不改;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两年; (五)夫妻关系破裂的其他情况。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起离婚诉状的,应当允许离婚。 人民法院裁定不允许离婚后,一方再次提起离婚诉状的,应当允许离婚。 我们知道,如果丈夫想离婚,妻子不同意离婚,丈夫可以向法院提起离婚诉状。只要能提供足够的证据证明夫妻关系破裂,法院仍然很有可能判决离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