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检察院可以批准取保候审吗? |
释义 | 检察院可以办理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12个月。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及其代理人、亲属可以申请取保候审。在二审期间,如果羁押期已超过一审判决的刑期,也适用取保候审。在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居住地,需得到县级公安机关和人民检察院的批准。 法律分析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检察院可以办理取保候审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在人民法院二审期间,犯罪嫌疑人羁押期已经超过一审法院所判处的有期徒刑的,也适用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也可以为其申请取保候审。人民检察院决定对犯罪嫌疑人取保候审的案件,在执行期间,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市、县的,负责执行的派出所应当及时报告所属县级公安机关,由该县级公安机关征得决定取保候审的人民检察院同意后批准。 拓展延伸 检察院对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申请是否具有批准权?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对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申请具有批准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八十六条的规定,被告人在侦查阶段或审判前可以向检察院提出取保候审的申请。检察院在审查申请时,会综合考虑案件的性质、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逃跑风险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等因素。如果检察院认为取保候审符合法律规定,不会危害社会治安和案件的顺利进行,便可以批准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申请。然而,批准与否是根据具体案件情况来决定的,需要综合权衡各种利益和因素,保证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检察院对被告人的取保候审申请具有批准权。综合考虑案件性质、被告人的社会危险性、逃跑风险以及对社会的影响等因素后,检察院会决定是否批准取保候审申请。这样的规定旨在保障司法公正和社会稳定。在执行期间,如被取保候审人有正当理由需要离开所居住的地区,需要得到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的同意。根据具体案件情况,综合权衡各种利益和因素,确保案件的顺利进行和社会的安定。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七十九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在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间,不得中断对案件的侦查、起诉和审理。对于发现不应当追究刑事责任或者取保候审、监视居住期限届满的,应当及时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解除取保候审、监视居住,应当及时通知被取保候审、监视居住人和有关单位。 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2020修订):第五章 对重新犯罪的预防 第五十二条 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人民法院对于无固定住所、无法提供保证人的未成年人适用取保候审的,应当指定合适成年人作为保证人,必要时可以安排取保候审的未成年人接受社会观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2018修正):第六章 强制措施 第六十七条 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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