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免职不是开除。具体原因如下: 1、免职指的是依法免去公务员担任的职务,也是意味着免职的人员是不能够再担任原来的职务,而开除指的是用人单位对严重违反劳动纪律以及企业规章制度,造成比较大的经济损失以及其他的一些违法乱纪行为而屡教不改的一些职工; 2、开除是属于一种比较高的行政处分,是能够依法强制解除公司跟个人的劳动关系。 免职是指任免机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在任免权限范围内,通过法定程序,免除公务员担任的某一职务。 免职只是正常的人员或者职务调动,不存在惩罚或者警告意义。开除公职一般是针对干部而言,普通单位不应当予以开除,而是应当除名。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 第五条 给予公职人员政务处分,应当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 第七条 政务处分的种类为: (一)警告; (二)记过; (三)记大过; (四)降级; (五)撤职; (六)开除。 第十七条 公职人员有违法行为,有关机关依照规定给予组织处理的,监察机关可以同时给予政务处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