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行政复议机关自受理申请多长时间做出决定? |
释义 |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 参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 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申请人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多长时间开始受理 法律规定的提供之执行除被申请人、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或者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后复议机关同意的,可以停止执行之外,其他的主要就是行政决定被撤销、不可抗力、执行标的物灭失、执行对象死亡但无遗产和义务承受人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终止但无财产可供执行和义务承受人等等停止执行的情形。 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有多长时间 对行政处罚申请复议自知道该具体行政行为之日起六十日内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其他正当理由耽误法定申请期限的,申请期限自障碍消除之日起继续计算。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作出受理决定的期限是怎样的 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五日内进行审查决定是否受理,对于决定不予受理的,要书面告知申请人,对于符合受理条件但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法律依据】 《行政复议法》第十七条,行政复议机关收到行政复议申请后,应当在五日内进行审查,对不符合本法规定的行政复议申请,决定不予受理,并书面告知申请人;对符合本法规定,但是不属于本机关受理的行政复议申请,应当告知申请人向有关行政复议机关提出。 除前款规定外,行政复议申请自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收到之日起即为受理。 复议机关作出复议决定后应当多长时间执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三十日。 行政机关如何做出行政许可决定 法律咨询解答 行政机关依法对申请许可的事项进行审查,如果申请人的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标准的,行政机关应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行政机关作出不予行政许可的决定的,应说明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相关法律规定 《行政许可法》第三十七条 该内容由 蒋小松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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