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个人所得税各类所得的具体适用税率 |
释义 |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为45%,最低为3%。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包括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和不在中国境内居住但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居民纳税义务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在境内居住满1年,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与起征点不同,免征额是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法律分析 一、工资薪金所得适用税率是多少? 工资、薪金所得,是指个人因任职或受雇而取得的工资、薪金、奖金、年终加薪、劳动分红、津贴、补贴以及与任职或受雇有关的其他所得。这就是说,个人取得的所得,只要是与任职、受雇有关,不管其单位的资金开支渠道或以现金、实物、有价证券等形式支付的,都是工资、薪金所得项目的课税对象。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按月应纳税所得额计算征税。该税率按个人月工资、薪金应税所得额划分级距,最高一级为45%,最低一级为3%,共7级。 二、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是谁? 1、法定对象 我国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不在中国境内居住而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包括中国国内公民,在华取得所得的外籍人员和港、澳、台同胞。 2、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是居民纳税义务人,应当承担无限纳税义务,即就其在中国境内和境外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3、非居民纳税义务人 在中国境内无住所又不居住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是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三、个税的起征点和免征额有区别么? 公众对“起征点”存在误解。正确的说法应该是“个人所得税免征额”。“起征点”与“免征额”有着严格的区别: 所谓起征点,是征税对象达到征税数额开始征税的界限。征税对象的数额未达到起征点时不征税。一旦征税对象的数额达到或超过起征点时,则要就其全部的数额征税,而不是仅对其超过起征点的部分征税。 所谓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免予征税的数额。它是按照一定标准从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免征额部分不征税,只对超过免征额部分征税。 结语 工资薪金所得适用7级超额累进税率,最高45%,最低3%。个人所得税的征收对象包括在中国境内居住有所得的人以及从中国境内取得所得的个人。居民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在境内居住满1年的个人,应缴纳个人所得税。非居民纳税义务人是在中国境内无住所或在境内居住不满一年的个人,仅就其从中国境内取得的所得缴纳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免征额是在征税对象总额中预先减除的数额,超过免征额部分才征税。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二节 收 入 第十五条 企业所得税法第六条第(二)项所称提供劳务收入,是指企业从事建筑安装、修理修配、交通运输、仓储租赁、金融保险、邮电通信、咨询经纪、文化体育、科学研究、技术服务、教育培训、餐饮住宿、中介代理、卫生保健、社区服务、旅游、娱乐、加工以及其他劳务服务活动取得的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2018修正):第四章 税 收 优 惠 第三十条 企业的下列支出,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加计扣除: (一)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 (二)安置残疾人员及国家鼓励安置的其他就业人员所支付的工资。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2019修订): 第二章 应纳税所得额 第三节 扣 除 第四十条 企业发生的职工福利费支出,不超过工资、薪金总额14%的部分,准予扣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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