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房产继承诉讼官司需要的材料: 一、申请人应出示被继承财产的权利证明,如房屋所有权证明、土地使用权证明、存折、股权证明等,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如医院出具的死亡证明、遗体火化销户证明或公安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等,并出示原件,被继承人身份证、户口簿未注销的,应当提供; 二、被继承人生前所在单位出具证明。证明内容包括: 1、被继承人的死亡时间; 2、被继承人的父母是否死亡; 3、被继承人的配偶姓名; 4、被继承人共有几个子女。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 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