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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不得取保候审的法律规定是什么
释义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则及公安部关于取保候审的规定,对于下列情形一般不得给予取保候审:
    1、对于严重危害社会治安的犯罪嫌疑人,以及其他犯罪性质恶劣、情节严重的犯罪嫌疑人;
    2、对于累犯、犯罪集团的主犯,不得取保候审;
    3、以自伤、自残方法逃避侦查的犯罪嫌疑人;
    4、危害国家安全的犯罪、暴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犯罪的犯罪嫌疑人。
    一、可以取保候审的情形
    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1)可能判处管制、拘役或者独立适用附加刑的;
    (2)可能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3)应当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患有严重疾病,或者是正在怀孕、哺乳自己未满一周岁的婴儿的妇女;
    (4)对拘留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证据不符合逮捕条件的;
    (5)提请逮捕后,检察机关不批准逮捕,需要复议、复核的;
    (6)犯罪嫌疑人被羁押的案件,不能在法定的侦查、起诉、一审、二审期限内办结,需要继续侦查、审查起诉或者审判的;
    (7)移送起诉后,检察机关决定不起诉,需要复议、复核的;
    (8)持有有效护照和其他有效出入境证件,可能出境逃避侦查,但不需要逮捕的。
    被取保候审的犯罪分子被告者应该遵守以下规定,没有经过执行单位批准不得离开所居住的市、县;在传讯的时候要及时到案;不得以任何形式干扰到证人作证的;不得破坏、伪造证据或者串供的。执行取保候审的单位应该要特指专人负责的,并且对被取保候审者进行监督以及考察,并且将取保候审的执行情况报告给属于县级的公安单位。
    《刑事诉讼法》第七十七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取保候审最长不得超过十二个月,监视居住最长不得超过六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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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 17:22: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