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有效吗 |
释义 | 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有效。不动产权利首次登记的;通过继承、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法律文书消灭不动产权利的;不动产权利申请变更登记的;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申请更正不动产权利登记的;申请不动产权利异议登记的,均可单方申请不动产登记。 一、宅基地卖完过户还能撤销吗 宅基地买卖完,办理过户登记后,如果买卖合同出现可撤销的情形时,可以申请撤销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撤销后,可以申请撤销宅基地过户登记。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确定不发生效力的法律后果】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第二百二十条【更正登记与异议登记】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二、民法典中关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百一十四条规定,不动产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依照法律规定应当登记的,自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时发生效力。 第二百一十七条规定,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第二百二十条规定,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三、不动产证丢失如何补办 不动产证丢失应到房管局办理权属证书遗失登记和补办。 具体流程如下: 1、房屋权利人应持身份证到市房管局,填写房产证遗失声明; 2、到房产档案馆查档并出具房产权证明。房产档案馆收取查档费用等; 3、在报上刊登权属证书遗失声明满30日,方可申请补证; 4、6个月后,房管部门发布房屋所有权证书作废公告,房屋权利人持刊登遗失声明和作废公告的原版报纸,身份证及复印件等资料到市房产交易管理处办理遗失登记发证手续。 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依法将各类登记事项准确、完整、清晰地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任何人不得损毁不动产登记簿,除依法予以更正外不得修改登记事项。不动产登记是权利人,利害关系人申请国家确定的职能部门将有关申请人的不动产物权的事项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的行为。具体如下: 1、登记是依当事人申请的行为; 2、登记是国家专职部门的活动; 3、登记内容为不动产物权及其变动事项; 4、登记事项须记载于不动产登记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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