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民法典房产过户可以委托办理吗 |
释义 | 民法典规定,房产过户可以委托他人代办,需提供委托书和有效证件。房屋过户授权委托书范本包括委托人、受托人信息,委托事项如办理权属登记、签署文件等,委托期限自签字起至办完为止。 法律分析 一、民法典房产过户可以委托办理吗 依据我国法律的规定,房产证过户是可以委托其他人代为办理的,委托他人代办产权过户时,需要出具委托书。 《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 第十二条权利人(申请人)可以委托代理人申请房屋权属登记。 第十三条权利人(申请人)申请登记时,应当向登记机关交验单位或者相关人的有效证件。 代理人申请登记时,除向登记机关交验代理人的有效证件外,还应当向登记机关提交权利人(申请人)的书面委托书。 二、房屋过户授权委托书范本 房屋过户授权委托书 委托人:身份证号: 住址:联系电话: 受托人:联系电话: 住址:工作单位: 委托原因及事项: 本人需将位于的房屋(购房合同号:,房产证号为:)过户至名下,现因本人工作繁忙,不能亲自办理相关手续,特委托____________(系本人同事),作为我的合法代理人全权代表我办理房屋过户有关事宜。 委托事项如下: 一、受托人有权代为办理房地产权属过户登记手续、税务登记手续,并有权代为签署与房地产交易相关的文件,代为缴纳相应税费。 二、受托人有权代为领取房屋所有权证等有关房屋产权证件和资料,并有权查阅、复印、调取房地产交易相关的资料。 三、若委托人选择银行按揭的付款方式,受托人有权代其办理贷款的相应手续、代为签署相关文件。 四、受托人有权代委托人向银行办理上述房屋抵押贷款、还贷事宜及领取有关文件(房地产权证、他项权利证、还清款证明、购房发票/收据、还款清单等)。 五、代为向房管部门办理上述房屋的抵押登记和涂销抵押登记等有关手续。 六、受托人有权代表委托人与房屋出卖人办理房屋交接事宜。受托人有权代为签署与房屋交易以及房屋交接有关的合同文件等。 七、与房屋过户相关需要办理的其他事宜。 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上述事项办完为止。 结语 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城市房屋权属登记管理办法》明确规定权利人可以委托代理人办理房屋权属登记。在办理房产过户时,需出具委托书并提交相关证件。本文提供了一份房屋过户授权委托书范本,明确了委托人授权受托人代理办理房屋过户相关事宜的权利和义务。委托期限自签字之日起至办理完毕为止。在房产过户过程中,委托代理人将全权代表委托人办理权属登记、签署相关文件、缴纳税费等事宜。委托人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修改和完善委托事项。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一十二条 登记机构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查验申请人提供的权属证明和其他必要材料; (二)就有关登记事项询问申请人; (三)如实、及时登记有关事项;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申请登记的不动产的有关情况需要进一步证明的,登记机构可以要求申请人补充材料,必要时可以实地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一条 当事人签订买卖房屋的协议或者签订其他不动产物权的协议,为保障将来实现物权,按照约定可以向登记机构申请预告登记。预告登记后,未经预告登记的权利人同意,处分该不动产的,不发生物权效力。 预告登记后,债权消灭或者自能够进行不动产登记之日起九十日内未申请登记的,预告登记失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二章 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 第一节 不动产登记 第二百二十条 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事项错误的,可以申请更正登记。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书面同意更正或者有证据证明登记确有错误的,登记机构应当予以更正。 不动产登记簿记载的权利人不同意更正的,利害关系人可以申请异议登记。登记机构予以异议登记,申请人自异议登记之日起十五日内不提起诉讼的,异议登记失效。异议登记不当,造成权利人损害的,权利人可以向申请人请求损害赔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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