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公积金在哪里申请办理 |
释义 | 法律分析:公积金卡需要公司在公积金缴存银行(建设银行、工商银行、中国银行及交通银行等)的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办理,由公司统一办理并且申请公积金卡。详细来说的话,就是等你到公司入职或转正之后(看公司具体规定),到单位的人力资源部门向公司申请办理公积金卡,之后由公司代办、申领公积金卡。 如果是首次办理公积金卡的话,相关单位需要携带着公章到办卡的银行网点签订《联名卡批量发卡合作协议》三份;提供《发卡单位职工缴存信息修改确认书》一份,需要加盖公章;提供单位的介绍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一份,需要加盖公章;提供员工的身份证复印件一份;提供修改完毕的《职工住房公积金信息核对表》电子文档一份、纸质文档两份。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 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二)离休、退休的;(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四)出境定居的;(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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