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婚房是否是夫妻共同财产? |
释义 | 婚房不一定是夫妻共同财产。如果婚房是夫妻在婚后用共同财产所购买,则婚房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少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如果婚房是一方在婚前所买,婚后房子也未加配偶名字的,则房产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购房人所有。 一、离婚房子归谁 离婚房子归谁,需视情况而定: 一、属于个人房产的情形有 1、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买房,结婚前以还清全部贷款,但结婚后方取得房产证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仍应认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另一方无权要求分割; 2、婚后夫妻一方以婚前个人财产出资购房,并取得房产证的,应该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对方无权要求分割; 3、婚后夫妻一方以个人婚前财产买房,支付了全部房款,并登记在自己名下的,如并非投资经营行为,属于一方婚前财产的转化,应认定为一方个人财产; 二、属于夫妻共有房产的情形有 1、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付清全部房款,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根据登记情况认定系按份共有或共同共有; 2、婚后双方以夫妻共同财产购房,不管房产证登记在哪方名下,该房产理应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 3、一方婚前以个人财产出资购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的,婚后共同还贷部分及其所对应的房屋增值部分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归产权登记方,双方共同还贷的款项,只要是用双方共同财产支出的,则拿房的一方应该将其中的一半支付给另一方,如果不动产有增值,则双方共同支付的款项的一半所对应的财产增值部分也应当支付给另一方; 4、婚前双方共同出资购房,婚后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 5、结婚前,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婚后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则视为只对自己子女一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双方的除外; 6、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出资方子女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7、结婚后,一方父母为子女部分出资(首付款)买房,双方共同还贷,房屋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屋应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父母出资部分视为对双方的赠与,但父母明确表示赠与一方的除外。离婚分割时可以出资父母的子女一方适当多分; 二、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怎么分割 父母出资购房离婚房产分割如下: 1、如果一方父母全额为子女购买房产,并登记了一方子女的名字,则视为对一方子女的赠与。离婚时,房产不分割,归一方所有; 2、以夫妻双方名称登记的,视为夫妻双方。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双方协商如何分割。协商不成的,由法院判决; 3、父母双方出资购买的财产,登记夫妻名称的,离婚时按夫妻共同财产处理,登记一方名称的,双方按照父母出资份额享有房屋所有权。 三、夫妻离婚房子怎么判 夫妻离婚房子按如下规定判决: 1、夫妻双方其中一方在婚前全款买房,婚前或婚后取得了房产证,该房屋属于婚前购买房屋的一方所有,离婚后另一方无权要求对此套房产进行分割; 2、婚前买房,婚后追加登记另一方名字,这种情况下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双方没有过错的,原则上平分; 3、婚前全款买房,购房合同上写两个人名字,没特别约定就是共同所有,也就是卖或抵押要共同完成,如果约定比例,可以就协定比例各自拥有房产; 4、婚前双方出资购房,但婚前取得的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如果不承认另一方购房时出过资,认为房屋属于其婚前个人财产,不作分割。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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