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开车打电话属于违法行为,一般会扣两分,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 相关法律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 1、在车门、车厢没有关好时行车。 2、在机动车驾驶室的前后窗范围内悬挂、放置妨碍驾驶人视线的物品。 3、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4、下陡坡时熄火或者空挡滑行。 5、向道路上抛撒物品。 6、驾驶摩托车手离车把或者在车把上悬挂物品。 7、连续驾驶机动车超过4小时未停车休息或者停车休息时间少于20分钟。 8、在禁止鸣喇叭的区域或者路段鸣喇叭。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 第九十条 机动车驾驶人违反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关于道路通行规定的,处警告或者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罚款。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处罚。 第一百零八条 当事人应当自收到罚款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之日起十五日内,到指定的银行缴纳罚款。对行人、乘车人和非机动车驾驶人的罚款,当事人无异议的,可以当场予以收缴罚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