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继母霸占父亲遗产?直接对簿公堂! |
释义 | 之前处理过这么一个案子,当事人的父亲在他小时候再婚了,他跟继母的关系特别差,两个人互相不对付,当事人父亲想着:“等孩子长大就好了。” 结果,天有不测风云,这位父亲突发疾病去世了,留下了大量遗产和这一对“冤家”。由于这些遗产都被继母牢牢霸占着,当事人觉得自己与继母既不能和谐相处,又认为继母不应全部掌握父亲的遗产。每天把日子过得水深火热,可谓是针尖对麦芒。这让他感到特别煎熬,于是找了我们来帮忙。 我们接到案子后也是进行了多次调解。由于双方关系不和,不愿见面,在调解期间,光是电话我们都打了上百个。经过几个月的分家析产,双方最终达成一致意见:男方第一次到法院起诉继母侵占父系财产,并要求继承全部遗产。根据法院一审判决结果,原告与其继母各自按比承担其原告父亲部分遗产和补偿金。 在分家析产过程中,继母是否有权继承遗产? 这取决于夫妻双方的约定。 一般来说,如果婚姻关系成立不久,当事人可能会约定由父亲分配财产,而母亲则根据自己的意愿保留一部分或者全部遗产。然而,有些案例表明,如果父母双方已经协商好,而且各方均同意将部分财产留给儿子的话,继母就无权要求分割财产了。只有与丈夫达成书面协议,并且获得对方的签字认可之后才能继承遗产。 《继承法》第10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民法典》第1130条规定:同一顺序的法定继承人在继承遗产时,一般情况下,应当按继承人的人数均等分配遗产数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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