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工伤二级赔偿的标准是多少 |
释义 | 因医药费不同、年龄不同、个人工资水平不同、当地平均工资水平不同,最终赔偿数额均不一样。据本人处理案件经验,以安徽合肥为例,30岁左右员工工伤二级伤残预计120-180万元(不含医药费)。 工伤二级赔偿项目包括: 1,医药费; 2,一次性伤残补助金:(25个月本人工资) 3,伤残津贴(按月支付,本人工资85%,领取到退休,之后享受养老保险待遇) 4,停工留薪工资(12个月本人工资) 5,住院护理费 6,生活护理费(按月支付,当地平均工资50%,40%,30%三个档次,需鉴定) 7,辅助器具费(义肢、假眼、轮椅等) 8,交通费 9,住院伙食补助费(20元一天) 10,劳动能力鉴定费 11,工伤康复治疗费等。 如果单位不配合,直接向当地劳动仲裁部门申请劳动仲裁。 准备如下材料:劳动仲裁申请书,工伤认定书,劳动能力等级鉴定书,病例,出院小结,发票,工资银行流水,社保明细单等。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工伤保险条例》第三十五条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 (一)从工伤保险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7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5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3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21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三)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第三十四条工伤职工已经评定伤残等级并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从工伤保险基金按月支付生活护理费。生活护理费按照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或者生活部分不能自理3个不同等级支付,其标准分别为统筹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50%、40%或者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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