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一方父母婚后为子女买车,指定车辆只写一方名字,即车辆登记在自己子女名下的,那么车辆属于夫妻个人财产,离婚时依法不予分割,仍归夫妻一方个人所有;如果车辆是夫妻婚后用共同财产所买,即使只登记在一方名下,车辆也属于夫妻共同财产,离婚时双方均可对其主张所有权。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定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