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现在仍没有相关法律规定。现在可以确定的是,物业费并没有取消,国家也没有颁布相关法律法规说取消全国物业费。享受服务,自然要承担相应的费用,很大可能不会取消。 【本文所涉及的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二百七十四条 建筑区划内的道路,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道路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绿地,属于业主共有,但是属于城镇公共绿地或者明示属于个人的除外。建筑区划内的其他公共场所、公用设施和物业服务用房,属于业主共有。 第二百八十二条 建设单位、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等利用业主的共有部分产生的收入,在扣除合理成本之后,属于业主共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