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股东权益纠纷怎么解决? |
释义 | 有限责任公司在日常经营中,股东权益纠纷的产生难以避免,当发生股东权益纠纷时,首先考虑的解决方式应当是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依法通过仲裁和诉讼解决。下面就几种常见的股东权益纠纷的解决为大家做介绍。一、股权确认纠纷有些创业者出于现实情况考虑,往往不能直接以自己名义担任股东,而需要由他人“代持”,但实际的股东权利义务均由本人行使。在这种情况下若发生纠纷就需要通过法定程序确认股东身份。二、股权知情权和分配权股东知情权体现在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股权知情权最终目的是实现利润分配。若公司及公司大股东违反法律规定,妨害小股东的知情权和利润分配权的,小股东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可起诉公司主张权利。三、股权转让纠纷股权转让纠纷主要体现在优先购买权相关纠纷、股权转让协议履行中产生的纠纷等等。根据具体情况,有具体的解决办法。 如何处理股东权益纠纷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公司的股东至少应该有两个人,两人以上共同经营一项事业都难免产生矛盾和利益冲突,与其他解决纠纷的方式一样,坦诚友好协商应是化解股东权益纠纷的最佳方式,然而出于各种主客观原因,并不是所有的纠纷都能以协商方式解决,那么诉讼或者仲裁就是不得已的选择!首先,作为公司的股东,我们应当对公司的股权予以确认,投资者设立公司或者参与设立或者受让公司股份或者取得基础股权确认股等,但是在行使股东权益时却遇到障碍,在很多情况下就需要对股权作出确认,也就是要确认其在公司股东的身份。第二点股东的知情权和分配权,任何一个公司均有一部分股东相对弱势,如小股东或者其他对公司失去实际控制权的股东,他们的权益基础就是支持权,权益的最终实现方式是分配权。股东知情权体现在阅览、复制公司章程、股东名册、管理人员名册、股东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记录、财务会计报告、审计报告。当然股东也不能滥用其权利。比如股东请求查阅复制公司会计账簿的,应当说明其正当目的。 少数股东权益怎么保障? 那么少数股东权益怎么保障,我们有两种机制:一种是事前机制的保障,事前机制的保障,有执行权保障制度,我们国家的法律有。第二是累计的投票制度。第三一个表决权回避制度。就是说有些股东在行使表决权的时候,他有一些规定的问题,他不能投票,他必须要进行回避,这个可以在公司章程当中予以设计。第四、少数股东权制。这个可以在公司章程当中明确,少数股东具有哪一些特别的权利。第五、对一些异议股东,它的股份有回购请求的这个权的制度的设计,就是说异议股东股份回购请求权制度,我们法律也有规定。那么事后机制这个小股东他也有一系列的权利,第一可以行使这个解散公司的权利,还有直接诉讼或者代位诉讼的这个权利。 股东权益怎么维护 股东权益包括自益权与共益权,自益权为财产权,如股利分配请求权、剩余财产分配请求权等;共益权,主要是管理权,如知情权、表决权、代表诉讼提起权。维护股东权益可主要从以下几方面进行:1、积极行使股东知情权,按规定查阅或复制股东会会议记录、董事会会议决议、监事会会议决议和财务会计报告等,关注公司经营状况发展;2、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违反法律、行政法规或者公司章程的情况下,给公司造成损失的或给损害股东利益的,提起股东代表诉讼;3、对公司满足连续五年盈利却连续五年不分红、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的情况下,股东可要求公司以合理价格回购股份;4、当公司陷入经营困局,公司董事、股东长期冲突,影响公司正常管理经营的情况下,可提起清算公司诉讼。 怎么计算股东权益 计算股东权益的方法主要有五点:按照股票的面值来对股票本金进行计算的一部分。股票的法定的财产重新估值增值、发行的溢价、接受捐赠的财产总价值等几部分。盈余公积,一般分为任意的盈余公积与法定的盈余公积两部分。后者是为了应对企业日常经营中的风险,强制对企业税后利润额的10%进行提取;当法定的盈余公积总计达到了注册资本总额的50%时,便可不再进行提取。对企业所有税后利润额的5%-10%进行提取,主要用于企业福利方面的支出。企业留置以后分配处理的利润额。 公司股东权益包括什么? 股东的权利具体如下:1、出席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会行使表决权。2、选举权和被选举权。3、依法转让出资或者股份的权利。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将出资转让给公司股东以外的人,公司股东优先受让权。股份有限公司没有此限制。4、股东的知情权。股东知情权是让股东对公司重大事项有了解的权利。5、盈余分配权和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不按照出资比例进行盈余分配,可以自行约定盈余分配的比例。但股份有限公司则只能是按股份比例实行盈余分配。公司剩余财产分配权只有在公司行使解散的时候,对以公司的全部财产清偿全部债务后剩余的财产,股东有权按照出资比例分配。6、对公司新增资本的优先认购权。公司新增资本或者发行新股时,现有股东有权优先按照实缴的出资或者持股比例,认缴公司新增资本或者发行的新股,而不是股东的人,则没有这种优先认购权。7、提议召开临时股东会和特定情况下召集主持股东大会的权利。 该内容由 李光伟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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