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申请----双方共同去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双方签订书面的离婚协议,带上相关证件及材料一同至婚姻登记机关提出离婚申请。 2、受理----婚姻登记机关进行受理。婚姻登记员对双方提交的材料进行受理,并进行初审。 3、30天的离婚冷静期----给予双方30天的冷静思考期。婚姻登记机关收到离婚登记申请后,向双方发放《离婚登记申请受理回执单》,双方自收到前述回执单之日起的30日内,任何一方不愿意离婚的,可以至婚姻登记机关撤回离婚登记申请。30天的离婚冷静期届满后的30天内,双方没有共同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的,视为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4、审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共同到场申请发放离婚证,登记机关则进行审查。离婚冷静期届满后,双方应当共同至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放离婚证,婚姻登记机关则进行审查。 5、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对于符合条件的,予以登记,并发给双方离婚证。 离婚程序发生变化之后,离婚冷静期相对来说是大众比较感兴趣的话题,离婚冷静期的设置,主要是为增强婚姻的责任感与使命感,更有利于摆正结婚的时候夫妻双方的心态。 一、离婚多少天可以反悔 夫妻协议离婚的,婚姻登记机关受理离婚申请之日的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反悔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2021年1月1日起,协议离婚必须经过30天的离婚冷静期。 现在协议离婚有如下五个程序: 一、申请离婚。夫妻双方带上身份证、结婚证等材料,签署《离婚协议》,并在婚姻登记机关指定的办公场所现场填写《离婚登记申请书》。 二、初审。婚姻登记机关的婚姻登记员初审,认为满足离婚条件的,出具《离婚登记受理回执单》。 三、离婚冷静期。受理离婚登记申请之日起30日内,男女双方任何一方不同意离婚的,均可撤回离婚登记申请。 四、审查。冷静期届满三十日内,双方带着相关证件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发给离婚证。 五、登记发证。婚姻登记机关审查后,符合条件的,婚姻登记员按工作规范登记发给《离婚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