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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危害公共安全罪怎么定罪
释义
    危害公共安全罪认定如下:根据我国刑法规定的有关规定,除放火、决水、爆炸、毒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的手段或方法外,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对其他危险方法进行了概括性描述。正确理解和定义其他危险方法的关键是如何准确定义其他。定义其他的意思是明确危险方法是相对于哪些行为。一般来说,这里的其他危险方法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其他危险方法是指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以外的危险方法;第二,其他危险方法应理解为与放火、决水、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相当的危险方法,足以危害公共安全,即这种危险方法一经实施,可能造成或者损害不特定多数人的伤亡或者重大公私财产;第三,其他危险方法应当理解为现行刑法没有明确规定的危险方法犯罪,即刑法分则第二章危害公共安全罪中涉及的具体罪名规定的行为以外的其他行为。否则,应当以刑法规定的具体罪名定罪处罚,而不是以本罪定罪定罪处罚。行为人的主观心态: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行为人知道其行为会造成或者可能造成严重后果。《刑法》第二章是危害公共安全罪的规定,规定如下:《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放火、决水、爆炸、毒性、放射性、传染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放火、决水、爆炸、毒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造成重伤、死亡或者公私财产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轻微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刑法第一百一十六条破坏交通工具罪破坏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足以使火车、汽车、电车、船只、航空器发生倾覆、毁坏危险,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四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尚未造成严重后果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一十五条 放火、决水、爆炸以及投放毒害性、放射性、传染病病原体等物质或者以其他危险方法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过失犯前款罪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情节较轻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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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5 23:25:4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