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包括:1. 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安置,2. 内部退养职工安置,3. 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保费处理。拖欠的工资和社保费由企业以国有净资产一次性付清,改制后的社保手续和缴费由企业负责。企业改制职工安置方案包括以下内容: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职工安置。 (二)内部退养职工的安置。 (三)处理拖欠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 改制企业应该用国有净资产一次性向职工付清拖欠的职工工资和社会保险费,改制后的社会保险手续和费用缴纳由改制后的企业负责。《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 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 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 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 劳动者月工资高于用人单位所在直辖市、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区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标准按职工月平均工资三倍的数额支付,向其支付经济补偿的年限最高不超过十二年。 本条 所称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该内容由 丁旭涛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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