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单位用地怎么转让 |
释义 | 首先双方必须要协商一致,在同意的状态下才能进行转让,而且还必须向相关部门申请提交各种资料,交易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同时,还应提供转让协议、土地使用证、宗地界址点图、建筑物产权证明、法人资格证明,委托书、身份证明等资料。 一、地皮出售需要什么手续 地皮出售的手续如下: 1、双方提出转让,受让申请交易当事人申请办理转让手续; 2、接到申请后,承办人应对资料及宗地情况进行详细审查了解; 3、现场勘察应与有关资料对照核实; 4、地价评估,并提供报告书审核评估报告与转让协议; 5、填写转让审批表认真核对原批准文件、评估报告、规划意见等资料; 6、审批,审批内容包括费用表及转让审批表; 7、交纳有关税费; 8、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办人依据补签出让合同、转让审批表、付款票据等。 二、村镇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过户 (1)办事程序: 1、缴纳土地登记费用; 2、换发国有土地使用证。 (2)申报材料: 1、单位转让需提交双方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身份证复印件以及委托书和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核对原件); 2、个人转让需提交双方身份证复印件; 3、转让方的土地使用证或合法权属证明材料(正本); 4、地上建筑物附着物的产权证明; 5、标有受让方名称、面积、坐标的用地图; 6、具有土地评估资质评估机构出具的土地估价报告书; 7、土地登记申请书; 8、闲置土地审查登记表; 9、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行政划拨用地转让); 10、经鉴证的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 11、若是司法裁决的提交民事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原件及复印件); 12、公开交易的提交拍卖(招标、挂牌)成交确认书原件; 13、土地使用权交易成交证明书(由土地交易鉴证机构出具); 14、其他相关资料。 (3)承诺时限:10个工作日 三、所需资料、办理时限、办理程序 (一)申报资料 1、抵押双方申请书各1份; 2、抵押双方的法人代表身份证明书、委托书原件各1份; 3、抵押双方的法人代表、代理人的身份证复印件(需原件校核)各1份; 4、抵押双方营业执照复印件和机构代码证复印件(需原件校核)各1份; 5、土地使用证原件; 6、土地估价报告1份,土地估价技术报告1份; 7、抵押宗地征地费、出让金及相关税费的缴款证明1份; 8、抵押宗地内附着物的产权证明及承诺书各1份; 9、抵押合同原件1份; 10、借款合同原件1份; 11、抵押宗地图、坐标表原件各1份。 (二)办理时限 14个工作日。 (三)办理程序 用地单位提出申请——分局地籍利用科受理——权属调查——分局审核——市局会签——缴纳登记费——分局地籍利用科——领他项权证。 只要满足条件并办理合法登记,土地使用权就可以随着土地上的附着物、建筑物一同抵押出去。政府会对一切抵押行为进行监督,办理时需要到用地单位递交合同、地图、报告、使用证等资料。土地使用权的抵押不等同于土地使用权真正完全的转移了,转移后使用者的权利仍然可以实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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