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离婚诉讼开庭程序怎么进行? |
释义 | 离婚诉讼开庭程序:宣布法官到庭、核对当事人身份、宣布开庭、告知当事人诉讼权利义务、原告宣读起诉状、被告答辩、双方举证并质证、互相辩论、最后陈述意见、定期或当庭宣判。 一、刑事庭审的步骤 刑事庭审的程序步骤: 1、先由审判长宣布开庭,查明到庭情况,告知诉讼参与人有关诉讼权利; 2、然后由公诉人宣读起诉书,由被告人进行陈述; 3、再进行法庭上的陈述、辩论与质证; 4、最后法院作出有罪或者无罪判决。 二、打架轻伤法院开庭程序 轻伤案开庭程序如下:一、庭审准备阶段首先,查明当事人身份。其次,宣布被告人涉嫌罪名;宣布合议庭组成人员及其他诉讼参加人(公诉人,辩护人)的名单;告知并询问是否申请回避;最后,告知当事人和辩护人享有的权利。二、法庭调查阶段1、公诉人宣读起诉书;2、(审判人员令其他被告人退庭候审)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3、公诉人对被告人进行讯问;4、辩护人对被告人发问;5、被告人退庭候审。三、举证、质证阶段公诉人就起诉书指控的犯罪事实向法庭提供证据;被告人谈质证意见;辩护人谈质证意见;公诉人就量刑方面向法庭提供证据;被告人谈质证意见;辩护人谈质证意见;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有证据提供,审判人员询问被告人、辩护人是否申请新的证人到庭,调取新的物证,申请重新鉴定或者勘验。四、法庭辩论公诉人发表公诉意见;被告人自行辩护;辩护人发表辩护意见;二轮辩论;五、被告人最后陈述;法庭教育;休庭。 三、民事诉讼当事人是什么意思 民事诉讼当事人,指因民事上的权利义务关系发生纠纷,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并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的利害关系人;需要具备以自己的名义进行诉讼、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受人民法院裁判拘束三个特征。 民事诉讼程序的流程是什么 1、原告起诉; 2、法院受理后将起诉书副本送达被告; 3、被告在十五日内提交答辩状,法院在五日内将答辩状副本送达原告如果被告不提交答辩状,不影响审理; 4、决定开庭审理的案件,法院在三日前通知当事人并公告; 5、法庭调查阶段包括当事人陈述、告知证人的权利义务;证人作证,宣读未到庭的证人证言;出示书证、物证和视听资料;宣读鉴定结论;宣读勘验笔录; 6、法庭辩论包括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互相辩论;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7、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8、判决宣告。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十二条 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 第一百四十一条 法庭辩论按照下列顺序进行: (一)原告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 (二)被告及其诉讼代理人答辩; (三)第三人及其诉讼代理人发言或者答辩; (四)互相辩论。 法庭辩论终结,由审判长按照原告、被告、第三人的先后顺序征询各方最后意见。 第一百四十二条 法庭辩论终结,应当依法作出判决。判决前能够调解的,还可以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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