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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哪些离婚诉讼法院不受理
释义
    法院不予受理的离婚情形:
    第一、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中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提出离婚诉讼的;
    第二、判决不准离婚和调解和好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原告在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第三、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起诉的。
    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二条  女方在怀孕期间、分娩后一年内或者终止妊娠后六个月内,男方不得提出离婚;但是,女方提出离婚或者人民法院认为确有必要受理男方离婚请求的除外。
    法院不受理的劳动案件有哪些
    一、违反劳动法的规定,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的劳动争议未经劳动争议仲裁这一必经的、强制性的劳动争议仲裁程序,人民法院不予受理。
    二、当事人向人民法院提起劳动争议诉讼,超过了“十五天的诉讼时效”的规定。
    《劳动争议案件适用法律解释一》 第二条
    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以当事人申请仲裁的事项不属于劳动争议为由,作出不予受理的书面裁决、决定或者通知,当事人不服,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分别情况予以处理:
    (一)属于劳动争议案件的,应当受理;
    (二)虽不属于劳动争议案件,但属于人民法院主管的其他案件,应当依法受理。
    结婚证不合法法院会受理离婚吗
    如果结婚证不合法是因为民政局办理结婚证的工作原因造成的不合法,只要重新补办结婚证或者出具结婚证明后起诉离婚即可;如果是因为当事人隐瞒重要信息造成的结婚证不合法,那就属于无效婚姻,法院不会受理离婚诉讼的,可以重新提起民事诉讼。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 夫妻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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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4/12/23 23:16: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