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 一般迁户口的时间镇内一天、县内三天、市内5个工作日、省内十五个工作日、省与省之间二十个工作日以上。 迁户口程序: 1、房屋产权人填写《入户申请表》; 2、 开具居住证明; 3、到迁入地派出所出具《街门牌详细证明》 ; 4、 携带以下证件到政务大厅办理迁户: 1)入户人员户籍证明及居民身份证 2)亲属关系证明 3)一次性付款提供:房屋产权购买合同、一次性缴款发票 4)按揭购房提供:购房合同、银行按揭公证书、最近6个月银行按揭缴款证明 注:代办户籍业务的,代办人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原件和委托人签署姓名和捺手印的《代办户口业务委托书》原件后,公安办证方可受理相关业务。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第十三条 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