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故意破坏他人财产,一般可能触犯《治安管理处罚法》或《刑法》,但不一定判刑。首先,依据《刑法》第275条及《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一)》第33条可知,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损失5000元以上或毁坏三次以上或涉案人数为三人以上公然毁坏公私财物或存在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则应立案追诉。该罪为两层量刑: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其次,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9条可知,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损毁他人财物,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反之,则需要依规定予以处罚,即毁损财物可能处10到15日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到10日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九条对于因民间纠纷引起的打架斗殴或者损毁他人财物等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轻的,公安机关可以调解处理。经公安机关调解,当事人达成协议的,不予处罚。经调解未达成协议或者达成协议后不履行的,公安机关应当依照本法的规定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人给予处罚,并告知当事人可以就民事争议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