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基层党支部书记的选举程序,是由支委会选举产生,不是由党员大会选举的。一般情况下,党支部改选,先由党员大会依据差额候选人选举支委会支委;再由支委会召开第一次党支部支委会,选举支部书记、副书记及其他支委,最后公布党支部人员设置。上级党委可以依据支委会选举情况,提名建议某同志委党支部书记。12名党员也要履行选举程序,设立监票、计票人。 一、支委会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会议记录怎么写 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支委会议记录(参考示例)时间:年月日(例)地点:某地会议室或党员活动室主持人:记录人:参加人员:某某某、某某某、某某某应到会委员人,实到人缺席人员:某某某(注明缺席原因,如生病、出差、无故等)会议议题:讨论确定(某某某、某某某等几位同志为入党积极分子。 二、支委会两人可以开会吗? 按通常做法不能召开。如要讨论的问题不很紧迫,可待另一名回来后再讨论。如另一名暂时回不来或情况紧迫,可召开支部大会讨论。如要讨论的问题是支委会或支部大会已有决议,纯属贯彻执行中的具体问题,只要不违背原决议精神,则可由两名支委商量办理,不必再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讨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第三十条全国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的名额。由选民直接选举的代有候选人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三分之一至一倍;由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上一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候选人的名额,应多于应选代表名额五分之一至二分之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