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 |
释义 | 法律分析: 火灾高危单位应当履行的职责包括: 1.定期召开消防安全工作例会,研究本单位消防工作,处理涉及消防经费投人、消防设施设备购置、火灾隐患整改等重大问题。 2.按照国家标准配备应急逃生设施设备和疏散引导器材。 3.建立消防安全评估制度,由具有资质的机构定期开展评估,评估结果向社会公开。 4.参加火灾公众责任保险。《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第一条 为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加强应急救援工作,保护人身、财产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制定本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