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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热烈祝贺李显诗律师被评为达州市优秀律师
释义
    20223年12月,李显诗律师(四川天维律师事务所律师)被达州市司法局评为达州市优秀律师。
    
    
    
    
    
    李显诗,男,汉族,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本科,系四川天维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法律职业资格A证。于2008年通过司法考试,取法律职业资格,于2015年6月至今系四川天维律师事务所副主任,于2019年12月至今任中共四川天维律师事务所支部宣传委员。李显诗律师系万源市党政法律顾问团成员,于2020年11月被聘为达州市人民调解协会调解专家,系第二届达州市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被聘为达州市涉案企业合规第三方监督评估机制专业人员。
    2017年9月在四川省法学会组织的第四届“治蜀兴川”法治论坛征文活动中,其撰写的《政府招商引资法律风险防范》荣获二等奖。
    2021年6月被评为“2018-2020年度四川省优秀青年律师(专业类)”。
    撰写的“陈某某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案件一审辩护词”被评为四川省第三届律师“十佳辩护词”。
    2021年12月,被评定为刑事领域的专业律师和行政法领域的专业律师。
    典型案例:
    (一)2018年3月,为滥伐林木案的上诉人邓某某进行二审辩护,二审法院采纳辩护人的辩护意见,二审法院即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2018)川17刑终5号刑事判决,依法撤销一审判决的一年有期徒刑,改判上诉人邓某某有期徒刑为六个月。
    (二)2018年 3月,为罗某被指控涉嫌玩忽职守罪案进行无罪辩护,万源市人民法院作出(2017)川1781刑初22号刑事判决,依法判决罗某无罪。
    (三)2020年 2月,为被公诉机关万源市人民检察院指控犯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的被告人罗某某进行无罪辩护,检察院在庭后以证据不足,撤回起诉。
    (四)被告阳某某、张某某涉嫌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一审法院判处阳某某有期徒刑5年6个月,并处罚金十万元。原审被告人委托李显诗律师上诉至达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中级法院采纳辩护意见,于2023年8月29日作出二审判决即,撤销一审法院判决,改判为:张某某有期徒刑两年六个月,改判为罚金六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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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3/6 18:3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