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安置房是否算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1、当事人婚前若已获得安置房名额,只是尚未交付的。即使是婚后获得交付的房屋,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2、如果在婚后收房时,当事人以夫妻共同财产支付了安置房与拆迁房之间的面积差价,该房产也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房产,如果夫妻离婚,共同出差价部分可算作夫妻另一方的债权予以补偿。,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应当注意以下五点:,1、男女平等原则;,2、照顾子女和女方利益原则;,3、有利生活,方便生活原则;,4、权利不得滥用原则;,5、夫妻一方所有的财产,在共同生活中消耗、毁损、灭失的,另一方可以不予补偿。,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条 【夫妻共同财产】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下列财产,为夫妻的共同财产,归夫妻共同所有: (一)薪资、奖金、劳务报酬; (二)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 (三)知识产权的收益; (四)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第三项规章的除外; (五)其他应当归共同所有的财产。 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置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