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在破产过程中虚报债权犯法吗 |
释义 | 犯法,破产案件申报虚假债权,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会构成虚假诉讼罪,可以追究刑事责任。在破产程序中,继续履行合同已履行部分债权的处理,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笔者认为,管理人在遵循《企业破产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前提下,应充分发挥管理人在破产程序中的作用,保障债务人财产的公平分配及破产程序的顺利进行。 一、对破产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是什么 对破产欺诈行为的法律责任是: 1、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虚假破产罪; 2、但在真实破产而非虚假破产中,当事人以虚假诉讼的形式隐瞒财产,承担虚假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让财产,处分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 借助破产偿债程序,企业违反诚实信用原则,在破产事务管理中逃避债务,属于破产讨债的欺诈行为。 二、对破产和解诈骗行为的法律责任 企业借助破产偿债程序并在破产事务管理上违背诚实信用原则违法违规操作以逃避债务的行为,属于破产讨债的欺诈行为,情节严重的,涉嫌构成虚假破产罪;但在真实的破产而非虚假的破产中,当事人通过虚假诉讼的方式隐匿财产、承担虚构的债务或者以其他方式转移财产、处分财产,严重损害债权人或者其他人利益”的行为,涉嫌构成虚假诉讼罪。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关于办理虚假诉讼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采取伪造证据、虚假陈述等手段,实施下列行为之一,捏造民事法律关系,虚构民事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的,应当认定为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一)与夫妻一方恶意串通,捏造夫妻共同债务(二)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债务关系和以物抵债协议的;(三)与公司、企业的法定代表人、董事、监事、经理或者其他管理人员恶意串通,捏造公司、企业债务或者担保义务的;(四)捏造知识产权侵权关系或者不正当竞争关系的(五)在破产案件审理过程中申报捏造的债权的;(六)与被执行人恶意串通,捏造债权或者对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优先权、担保物权的;(七)单方或者与他人恶意串通,捏造身份、合同、侵权、继承等民事法律关系的其他行为。隐瞒债务已经全部清偿的事实,向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他人履行债务的,以“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论。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基于捏造的事实作出的仲裁裁决、公证债权文书,或者在民事执行过程中以捏造的事实对执行标的提出异议、申请参与执行财产分配的,属于刑法第三百零七条之一第一款规定的“以捏造的事实提起民事诉讼”。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