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结婚登记需要身份证、户籍登记册、照片、血亲证明等,不接受以下情况: 1、男22岁以下,女20岁以下; 2、男女为直系或三代以内旁系血亲; 3、男女非自愿结婚。 法律分析 婚姻登记需要准备身份证、户籍登记册、免冠照片和无禁止结婚血亲关系证明等材料。以下情况将不予受理: 1、男方年龄小于22周岁,女方年龄小于20周岁; 2、男女双方为直系或三代以内的旁系血亲; 3、男女双方非自愿申请结婚登记。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四十九条 要求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结婚登记。符合本法规定的,予以登记,发给结婚证。完成结婚登记,即确立婚姻关系。未办理结婚登记的,应当补办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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