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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刑事诉讼中止情形有哪些?
释义
    法律分析:
    刑事诉讼中可以中止的情形,有如下几种:第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第二、被告人脱逃的;第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第四、作为原告的自然人死亡,需要等待其近亲属表明,是否参加诉讼的;第五、作为原告的自然人,丧失诉讼行为能力的,尚未确定法定代理人的;第六、作为原告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终止,尚未确定权利义务继承人的;第七、一方当事人因不可抗拒的事由,不能参加诉讼的;第八、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另外,要注意的是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判期间。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零六条 在审判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致使案件在较长时间内无法继续审理的,可以中止审理:(一)被告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的;(二)被告人脱逃的;(三)自诉人患有严重疾病,无法出庭,未委托诉讼代理人出庭的;(四)由于不能抗拒的原因。中止审理的原因消失后,应当恢复审理。中止审理的期间不计入审理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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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3 0:53: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