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商标许可使用合同未备案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一、合同的债权和债务能否转让 可以转让合同的债权和债务。但是,法律规定不能转让的,不能转让。根据2021年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五百四十五条,债权人可以将债权的全部或者部分转让给第三人,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外: (一)根据债权性质不得转让; (二)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 (三)依法不得转让。 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非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当事人约定不得转让金钱债权的,不得对抗第三人。 二、债权人可以起诉隐名股东吗 可以起诉隐名股东。隐名股东、显名股东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根据公示公信原则,显名股东应该对应负责的公司的债权债务进行承担,股权的登记股东与实际股东不符的,应以登记股东为准。善意的公司债权人有权要求显名股东在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显名股东不得以隐名股东为实际股东予以对抗。 三、购车者付款提车但未登记,能否取得所有权呢 车辆如果在未登记前发生交付的仅产生法律效力但并不取得所有权,因为车辆属于特殊动产需要在登记后才能取得所有权,发生排他效力,对抗善意第三人。 法律规定动产物权的设立和转让,自交付时发生效力,但是船舶、航空器和机动车等的物权的设立、变更、转让和消灭,未经登记,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商标法》第四十三条规定,商标注册人可以通过签订商标使用许可合同,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许可人应当监督被许可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被许可人应当保证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质量。 经许可使用他人注册商标的,必须在使用该注册商标的商品上标明被许可人的名称和商品产地。 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许可人应当将其商标使用许可报商标局备案,由商标局公告。商标使用许可未经备案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