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劳动合同中什么叫做固定期限 |
释义 | 法律分析: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明确约定了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期满后则劳动合同自动终止。已满五年的外国人劳动合同,未经审批不得续订。劳动合同期满后,基于用人单位的原因为办理终止或续订手续,劳动者仍然提供劳动的,视为双方同意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当及时办理续订手续。劳动者患职业病或因公负伤并确认达到规定的等级,要求续订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续订。 一、续签劳动合同需要提前多久到 劳动合同到期续签需要提前一个月,劳动合同期满,当事人协商一致,可以续订劳动合同,并在劳动合同期满前办理续订手续。因用人单位的原因未办理终止或者续订劳动合同手续,劳动者继续在该用人单位工作,形成事实劳动关系的,视为劳动合同的继续履行。 二、劳动合同终止要注意什么? (一)用人单位或劳动者一方在合同期限届满时,强迫对方续订合同。企业劳动合同期满即行终止,不存在任何附带条件。 确定是因生产或工作的需要,可以续订合同,但必须征得双方当事人的同意;任何一方无权强迫另一方续订合同。 否则,所续订的合同是无效的,续订行为本身也是违法的; (二)合同到期后,双方当事人即不办理续订合同手续,也不终止合同,继续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 这种情况的出现,往往是源于双方当事人或一方当事人的法律意识淡薄。 保持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往往会给双方当事人的权益带来损害,因为事实上的劳动关系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三)双方当事人在办理续订手续时不合法或不完备。 比如,合同期限届满后,用人单位不与劳动者协商,不经劳动者签字,而是由他人代为办理。 通过这种方式续订的合同不具有法律效力,对企业会危害无穷。劳动者一方一旦不承认续订合同的有效性,或采取不辞而别的行为,企业的损失无从追究。 合同到期后,劳动者继续在原单位上班,未续签劳动合同的,根据劳动合同法的规定原合同终止日起应支付双倍工资,如超过一年未签则视为已经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这一点需要用人单位特别注意。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 第一十三条: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合同终止时间的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第四十二条: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 (一)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四)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单位连续工作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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