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在离婚时,如果一方隐藏、转移、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伪造共同债务,对该方可以少分或不分,另一方则可以多分财产。虽然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等分割,但法院会考虑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原则,因此女方、抚养子女的一方和无过错方可能会多分财产。 法律分析 1、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那么另一方就可以多分财产。 2、夫妻共同财产原则上应平等分割,但法院在判决财产分割时,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因此,女方、抚养子女的一方和婚姻无过错方可能会多分财产。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 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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