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律师会见期间所提供的证据真实性的鉴别是保障诉讼公正进行的重要措施。律师会见期间所提供的证据真实性的鉴别首先要考虑证据的来源及真实性,其次要考虑证据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律师法》第二十五条规定:“律师会见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向他了解案件情况,阅卷查阅案卷,可以向他所委托的人、律师、证人了解案情,可以向他提供案件有关的法律帮助。” 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九十二条规定:“被告人有权聘请辩护人,辩护人有权会见被告人,了解案情,翻阅案卷,向被告人了解辩护事由,提出辩护意见。如果被告人没有聘请辩护人的,人民法院应当指定辩护人。” 3.《中华人民共和国证据法》第十条规定:“证据应当真实、合法、有效。” 以上法律依据要求律师在会见期间所提供的证据来源合法、真实,证据完整性和准确性得到保障。同时,律师应当遵循法律职业道德,不得提供虚假证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