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法律分析:出资证明书的特征有: 1、出资证明是非股权证券; 2、出资证明为要式证券; 3、出资证明是有价证券; 4、出资证明是有限责任公司独有的; 5、出资证明是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出具的证明股东权益的证明,公司成立前不能向公司股东签发。 出资证明书是表现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地位或股东权益的重要证券。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第三十一条 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 出资证明书应当载明下列事项: (一)公司名称; (二)公司成立日期; (三)公司注册资本; (四)股东的姓名或者名称、缴纳的出资额和出资日期; (五)出资证明书的编号和核发日期。 出资证明书由公司盖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