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请问民政局离婚登记需要什么呢 |
释义 | 民政局离婚登记需要:1、户口薄;2、居民身份证;3、《结婚证》;4、离婚协议书。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法律分析 民政局离婚登记需要: 1、户口薄; 2、居民身份证; 3、《结婚证》; 4、离婚协议书。(协议书中应当载明双方自愿离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对子女抚养、财产及债券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的意见); 5、同底色,近期正面彩色免冠二寸单人照片各二张。双方通过协议方式离婚的,离婚登记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去民政局登记离婚需要离婚协议吗 需要的,协议离婚是必须携带离婚协议书的,协议离婚是需要男女双方对于是否离婚、孩子抚养权、财产分割等内容达成一致意见,形成纸质的离婚协议书,除此之外还需要携带双方的户口本原件、身份证原件、结婚证原件到任意一方户籍所在地的民政局办理手续。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请问单方面离婚需要什么条件呢 单方面提出离婚肯定仅存在于诉讼离婚情形中。 根据我国民法典的规定,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以由相关部门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准予离婚。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条离婚诉讼男女一方要求离婚的,可由有关部门进行调解或直接向人民法院提出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如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应准予离婚。 有下列情形之一,调解无效的,应准予离婚: (一)重婚或有配偶者与他人同居的; (二)实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遗弃家庭成员的; (三)有赌博、吸毒等恶习屡教不改的; (四)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 (五)其他导致夫妻感情破裂的情形。 一方被宣告失踪,另一方提出离婚诉讼的,应准予离婚。 法律依据 《婚姻登记条例》 第十条 内地居民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自愿离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离婚登记。 该内容由 张安政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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