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共同共有的房产如何强制执行 |
释义 | 对于共同共有的房产,可由债权人依法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如果作为债务人的房产共有人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中的义务,则债权人可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其合法所有的财产,但不得损害其他共有人的合法财产。 一、夫妻共同财产个人债务可否拍卖 夫妻共同财产个人债务能拍卖房产。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民事执行中查封、扣押、冻结财产的规定》第十四条的规定,对被执行人与其他人共有的财产,人民法院可以查封、扣押、冻结,并及时通知共有人。共有人协议分割共有财产,并经债权人认可的,人民法院可以认定有效。 二、如何起诉共有房产分割 共有人因共有房产分割发生纠纷的,可以向不动产所在地的法院起诉,要求分割共有房产。在裁判规则方面,共有人约定不得分割的,应当按照约定;但是共有人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除外;如果没有约定是否可以分割,那么房产的按份共有人可以随时请求分割。如果是共同共有关系,则只有在共同共有关系丧失或有重大理由需要分割时可以请求分割。 三、银行贷款担保人的责任有哪些 贷款担保人承担相应的担保责任:当贷款人不履行还款义务时,贷款担保人则按照贷款合同的约定承担贷款偿还义务。银行贷款的担保人,要承担以下担保责任:1、作为一般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保证人在债务人的财产经法院强制执行仍不能履行前,对债权人可以拒绝承担保证责任;2、作为连带保证责任保证人的,与债务人承担同一的还款责任,不享有先诉抗辩权。即不论债务人是否有财产,是否经过法院强制执行,保证人都有义务承担保证责任,向债权人偿还欠款;3、以特定财产(房产等)设定抵押提供担保的,在债务人不履行义务时,信用社可以申请法院拍卖、变卖该财产,以财产变价款优先受偿。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 发生法律效力的民事判决、裁定,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也可以由审判员移送执行员执行。调解书和其他应当由人民法院执行的法律文书,当事人必须履行。一方拒绝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第二百四十二条 被执行人未按执行通知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人民法院有权向有关单位查询被执行人的存款、债券、股票、基金份额等财产情况。人民法院有权根据不同情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被执行人的财产。人民法院查询、扣押、冻结、划拨、变价的财产不得超出被执行人应当履行义务的范围。人民法院决定扣押、冻结、划拨、变价财产,应当作出裁定,并发出协助执行通知书,有关单位必须办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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