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企业可以约定不缴纳社保发社保补贴么 |
释义 | 用人单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不购买社保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十九条规定,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劳动合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七十二条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工伤保险条例》和《社会保险费征缴暂行条例》也都规定,为职工办理社会保险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 参加社会保险并不以个人意志为转移,是国家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无论当事人是否约定,如何约定,都是必须缴纳社会保险金的。 所以,由此可知,用人单位是不可以与劳动者约定不购买社保的。这种行为显然违反了法律的强制性规定,所以该约定依法当属无效。 双方约定不购买社保可产生的法律后果: (一)用人单位存在明显的违反劳动法的行为,劳动者有权基于此要求解除劳动关系; (二)单位应当为劳动者补缴社会保险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缴纳社会保险费是我国法律的强制性规定,这既是保护劳动者权益的需要,也是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共同承担的一项社会义务。 对企业来说:不为员工及时缴纳社保,看似节约了用工成本,但实质上隐藏着诸多用工风险。 根据《劳动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第(三)项的规定: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劳动者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六条第(一)项的规定:劳动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条规定解除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此外,还有工伤赔偿无法避免。无论员工是否参保,当劳动者发生工伤后都会得到法律规定的工伤保险待遇。如果企业没有为员工缴纳保险,那么员工的工伤费用将由企业支付全部,而无法通过工伤保险基金支付,增加了企业的经济负担。 简而言之,如果职工发生工伤,原本应由社保基金承担的公司保险待遇就会转移至企业自行承担。 由此可以看出,用人单位随时面临经济损失和人才流失,不利于企业的稳定发展。 |
随便看 |
|
法律咨询免费平台收录17839362条法律咨询问答词条,基本涵盖了全部常用法律问题的释义及解答,是法律学习及实务的有利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