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无效房屋租赁合同损失的界定 |
释义 | 损失的界定为无效房屋租赁合同中过错方应赔偿对方的损失。如果双方都有过错,则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无效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从一开始就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分析 无效的房屋租赁合同损失的界定为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应各自承担相应责任。无效或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五条无效的或者被撤销的民事法律行为自始没有法律约束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六条民事法律行为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五十七条民事法律行为无效、被撤销或者确定不发生效力后,行为人因该行为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由此所受到的损失;各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该内容由 张洪强律师 和 家和律云 共创回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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