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 违约责任是怎么规定的 |
释义 | 违约责任的免责事由规定如下: 1、法定免责事由,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约定免责事由,由当事人订立合同时自行约定。 一、什么是不可抗力,不可抗力下承担责任吗 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不可抗力是独立于人的行为之外,不受当事人意志所支配的现象,是人力所不可抗拒的力量。 通常况下,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但法律规定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也要承担民事责任的则需要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因此法律作了除外规定。具体什么情况下应承担民事责任、承担责任的程度等要依照法律的规定确定。 二、不可抗力的法律条件是什么? 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三、合同没有约定不可抗力发生自然灾害怎么办 合同不可抗力并不当然免责。所谓不可抗力,是指合同订立后发生的,当事人订立合同时不能预见的,且不能避免和不能克服的导致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按期履行的客观现象。不可抗力的范围包括以下三种情况:(1)自然灾害。如地震、台风、洪水、旱灾、海啸等。(2)政府行为。这主要是指当事人在订立合同以后,政府当局颁布新政策、法律和行政措施而导致合同不能履行。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条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民事义务的,不承担民事责任。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不可抗力是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第四百六十四条合同是民事主体之间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婚姻、收养、监护等有关身份关系的协议,适用有关该身份关系的法律规定;没有规定的,可以根据其性质参照适用本编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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