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1、数罪必须出于一个犯罪目的 犯罪目的,是指行为人通过实施危害社会的行为所希望达到的结果。犯罪目的不同于犯罪构成中的主观方面的故意,在一个犯罪目的支配下实施的牵连犯罪行为,其故意内容可以不同,但都必须是故意。过失犯罪不成立牵连犯。 2、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 行为人必须实施了两个以上独立的犯罪行为且触犯不同的罪名。如果只有一个犯罪行为,即使触犯了不同罪名,也不是牵连犯而是想象竞合犯。 犯罪行为的个数可根据犯罪构成判断。触犯不同的罪名,即行为的异质性,也就是说,方法行为与目的行为、原因行为与结果行为是异质数罪。如只触犯同一罪名,是连续犯而不是牵连犯。 3、数个犯罪行为须有牵连关系 牵连关系是指行为人所实施的数个犯罪行为之间具有方法与目的或原因与结果的密切联系。 一、想象竞合犯的概念及其特征是什么 想象竞合犯也称观念的竞合、想象的数罪,是指基于数个不同的具体罪过,实施一个犯罪行为,同时侵犯数个犯罪客体,触犯数个异种罪名的情况。 想象竞合犯具有以下特征:第一,行为人只实施了一个犯罪行为。第二,同时触犯了数个罪名。 二、在什么形态是处断一罪 处断的一罪,是指实质上构成数罪,但因其所具有的特征而被司法机关作为一罪处断的犯罪形态,它包括连续犯、牵连犯和吸收犯。连续犯,是指出于同一的或者概括的犯罪故意,连续实施数个同一性质的犯罪行为,触犯了同一罪名的犯罪。牵连犯,是指出于一个犯罪目的,而其犯罪的方法或者结果又触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吸收犯,是指数个不同的行为中,一个行为吸收另一个行为,只成立吸收行为一个罪名的犯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