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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 因不能抗拒原因终止审理是什么意思
释义
    因不能抗拒原因终止审理意思:人民法院在审判案件过程中,遇有法律规定的情形致使审判不应当或者不需要继续进行时终结案件的诉讼活动。终止审理的法定情形是指《刑事诉讼法》第16条第2—6项所规定的内容。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追究刑事责任,已经追究的,应当撤销案件,或者不起诉,或者终止审理,或者宣告无罪:
    (一)情节显著轻微、危害不大,不认为是犯罪的;
    (二)犯罪已过追诉时效期限的;
    (三)经特赦令免除刑罚的;
    (四)依照刑法告诉才处理的犯罪,没有告诉或者撤回告诉的;
    (五)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死亡的;
    (六)其他法律规定免予追究刑事责任的。
    中止审理最长多久?
    根据情况而定。中止诉讼案件的中止时间是得等待中止诉讼的情形消失后才能恢复审理,所以它的时间是不好确定的。中止审理是指人民法院在受理案件后,作出判决之前,出现了某些使审判在一定期限内无法继续进行的情况时,决定暂时停止案件审理,待有关情形消失后,再行恢复审判的活动。所以,中止审理提出的时间就是在审判的过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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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该内容由 赵明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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更新时间:2025/2/26 7:52:4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