释义 |
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有因知识产权的归属、行使、管理和保护而产生的社会关系,具体包括权利人和主管机关之间的关系,权利人之间的关系,以及权利人和公众之间的关系等。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第一条 为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鼓励有益于社会主义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的作品的创作和传播,促进社会主义文化和科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根据宪法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一条 为了加强商标管理,保护商标专用权,促使生产、经营者保证商品和服务质量,维护商标信誉,以保障消费者和生产、经营者的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制定本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第一条 为了保护专利权人的合法权益,鼓励发明创造,推动发明创造的应用,提高创新能力,促进科学技术进步和经济社会发展,制定本法。 一、知识产权法调整的对象有哪些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是指知识产权法律规范所调整的社会关系。 知识产权调整的是知识产权取得过程中、利用过程中、保护过程中、管理过程中发生的社会关系和知识产权发生的社会关系,具体包括: (1)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2)行政主管部门与申请人之间的关系; (3)申请人与社会公众的关系。 (4)知识产权自愿利用过程中,权利人与受让人、被许可人之间的关系; (5)知识产权强制利用过程中,权利人与利用人之间的关系; (6)行政保护中发生的关系; (7)司法保护中发生的关系; (8)知识产权主管部门与申请人、权利人等的关系。 二、著作权法保护对象是什么 著作权的保护对象是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而这些作品要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方式复制 保护的主要是:文学作品、绘画作品、符号作品、影像作品、工艺美术品等立体作品、表演作品、音像作品等以及激光唱盘、多媒体等新的作品形式。 |